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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四川省人民医院,23岁的女教师杨冬玲
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,接待前来看望她的亲友。昨日(8月9日),她基本能够开口说话了。
正值青春的她到底经历了什么?
两个月前的一天晚上,在金川县县城一住宅院内,13岁的少年小武(化名)将一瓶汽油泼向回家途中的杨冬玲,掏出一个打火机,大火瞬间将杨冬玲包裹。
13岁的他纵火的目的是什么?
小武被警方挡获后,称泼汽油纵火是为了抢一部手机。
毁掉别人一生,他受到了什么惩罚?
由于13岁的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,而当地目前也没有少管所等机构,回家之后的小武,由其父亲每天在家看守。
(四川省人民医院,23岁的女教师杨冬玲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。)
一夜之间一念之差
鲜活的生命差点消失
6月13日晚上9点过,金川县毛日乡中心校老师杨冬玲在金川县城买了水果,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。经过县城繁华的政府广场,进入住所院坝后,面前突然冲出来一名少年,对方将矿泉水瓶子里装的汽油泼在了她身上,杨冬玲明显感觉到了身上液体的冰凉。
"还没有反应过来,身上就燃起来了。"在疼痛和呼救中,她昏厥在现场,纵火者趁机抢走了她的苹果手机。小区居民发现后,拨打了120。
杨冬玲从金川县人民医院转到阿坝分区医院,又因病情加重于6月14日下午转往阿坝州人民医院,由于呼吸不畅做了气管切开手术,医生多次下了病危通知书,6月16日,她被转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,经过多次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。
(四川省人民医院,23岁的女教师杨冬玲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。)
据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生称,杨冬玲烧伤程度达到Ⅲ度标准,并且有中度吸入性损伤,被诊断为特重度烧伤。目前杨冬玲已经完成了部分的植皮手术,面部、头部创面逐渐愈合,但她的前胸、后背、大腿、颈部等部位的深度烧伤必须经过不断的去掉死肉、再植皮修复手术才能恢复,且由于烧伤面积广而深,必须经历数次植皮手术,大部分的手指也因坏死,将可能被截掉。
汽油是山轮车上偷的
纵火只为抢一部手机
23岁的杨冬玲2014年从眉山师范学院毕业之后,回到老家阿坝州教书,她的朋友圈更新的与学生和朋友在一起的照片,终止在6月13日事发前。如今健康的身体已遍体鳞伤,甚至看不到原有的肤色。
泼汽油纵火的,是金川县13岁少年小武,是当地一中学初一学生。
在作案前,他在乡下看到一辆漏油的三轮车,于是用大的矿泉水瓶接了一瓶,"本来是想用来生火取暖的。"在与记者的电话中,小武的声音低沉。他说,因为带他一起耍的同伴让他给点钱,而自己又拿不出钱来,因此想到了抢劫。
(四川省人民医院,23岁的女教师杨冬玲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,眼角流下了泪。)
6月13日晚上,小武抱着一瓶汽油出现在金川县人民政府广场附近,随后进入杨冬玲住的大院,在连续遇到两名男士不敢动手之后,他将汽油泼向了杨冬玲,并迅速打燃了火机。
小武动作之迅速,让杨冬玲自称感觉汽油泼到身上就燃了。事发时正在和杨冬玲通电话的朋友肖东美告诉记者,她先是听到电话里传来了几声惨叫,一会儿便只听见风呼呼的声音,电话随机挂断,之后再拨打便是关机状态。
(被烧伤前的杨冬玲。心疼……)
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
少年回家由父亲看守
事发后两天,金川县警方将小武挡获。根据警方透露,小武在供述时确称泼汽油烧人是为了抢劫,由于看到杨冬玲是一女子,并且一边走一边打着电话,因此觉得很容易得手。这名13岁的少年因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,在被警方挡获次日,就由其父亲带回了家。目前,小武父亲向杨冬玲支付了8万多元的治疗费用,由于远不及杨冬玲所有的治疗费用,杨的家人已经对小武父亲提起了诉讼。
9日,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小武的父亲,自从事发后,父子俩基本每天都在家中,"我已经两个月没做零工了,天天在家守他,不然又要跑出去惹事。"小武父亲说,5年前和妻子离异后,小武跟着他过,孩子去年上了初中,就开始喜欢往外面跑,去年还偷了奶奶几千元钱跑到成都玩,而在当地,几天不回家是常有的事,"每次出去,家里面就发动亲戚到处找,我拿他实在没办法。"小武父亲猜测,儿子在外面伙了一些同伴,被带坏了,在儿子抢劫之后,他甚至提出让警方将其送到少管所。
金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称,由于目前阿坝州没有少管所这样的机构,因此只能让孩子父亲看守好孩子,不过对方称,目前正在与当地政府联系,或将在9月份,将小武送到马尔康的一家收容教育机构。
新闻来源:成都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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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这个新闻,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,心里有股火不知道往哪里发。伤人性命、毁人一生,就因为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,所以被带回了家??!!
是的,他们或许因为年龄太小,或许心智还不成熟……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在能获得足够多的包容与宽恕的同时吗,就能伤人害人!说实话,有时候真的对未成年保护法很失望,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,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。那么,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?被害家属的权益又在哪儿?!
少年的人生只有一次,可是,难道被害人被毁掉的人生就能重来吗?这位女生她才23岁啊!她的人生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毁掉,但是,犯错的人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,究竟谁来承担这个责任?
再试问一句,随着时代的发展,你们真的还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,做事不自知吗?
网友评论:
@泠泠水zora:我十一岁,我可以伤害别人吗?听我念了这个新闻,我弟弟问我… 我说绝不可以,这世上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底线,我们做不了伟人可以做好人!
@HLing28:这年轻女老师,多么漂亮的一个姑娘,就这样被毁了,多可惜,多可怜。说实在的,那少年应该也必须负起责任吧。
@sing_雯雯:做了这么丧心病狂的事就因为是未成年让他在家待着就行了?!!简直可怕!
@第七根肋骨1996:天啊!就这样毁了一个正直青春女孩子的一生!这个未满13岁未成年不具备刑事行为能力那他的家人监护人呢!把一个女孩子的人生都毁了不该为此负责吗!
@要李子不要桃子:后悔当年13岁的时候没杀人,白白放过国家给的机会!人生只一次杀人放火不用担责任的机会呀!
@七七要改变:终于有大媒关注这件事了。这件事把原本静谧的小城搞得人心惶惶,而且这个坏孩子没有受到任何处罚,还毫无悔改之意,可怜这个年轻的女老师了。我只想说我们国家的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法律应该改改了吧?不然公平正义何在?
@鱼歌:丧心病狂!13岁也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负责!23岁正值青春年华就这样被他毁了! 13岁就这副德行!年幼无知不懂事? 讲真!特么阴暗,13岁就想的出用汽油泼人的这么狠毒的阴招。
@韩喜儿:看到她的眼神和流出的眼泪心里真难受 她才23岁
@小米辣:13岁未成年,不能承担刑事责任,那就关起来等到18岁后再来承担啊!
未成年杀人伤人案,并不是个例
2016年7月26日,沈某某供述,当时他因被家长责骂出走,行至受害人所在组,看见三姐弟(分别为8岁、7岁、4岁)在家里玩,遂以摘果子为由把三姐弟骗至偏僻小路,问他们父母放钱的地方在哪。由于逼问中用了暴力,三姐弟的哭闹让他慌乱,临时起意,遂起了杀心。据悉,嫌疑人沈某某从小缺乏家庭关爱,性格较暴力偏激。
1999年出生的王山是一名初中三年级学生,他亲手用弹簧刀葬送了一个同龄人的生命。原因是有人怀疑王山拿了自己弟弟的东西。王山否认。两人打了一架,之后还不解气,约定再打。最终导致一个生命永远离开!
……
当我们认为刑法无法制裁未成年人的时候,其实日本已经有过未成年犯罪判死刑的案列↓
1999年4月14日,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。本村洋先生下班返家,家里一片凌乱,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,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。报警后,警察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,发现用塑胶袋包着,当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。
根据犯人供诉,他目的只有一个——强奸被害人。结果遭到反抗,于是掐死被害人,并进行尸奸。因11大的婴儿一直哭泣,于是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。
杀了两个人,事后只说了一句:“真是对不起,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。”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?
被害人家属对此很绝望,找到检察官!检察官的一句话,让被害人家属在艰难控诉路上,最终赢得了胜利。
检察官说:“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,那还要司法做什么?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!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,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。我绝对不容许!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,我也要控诉到底。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。”
而在死刑的判决之前,犯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直到下了判决之后,他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,开始表达自己的忏悔。
很遗憾的,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,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。
每一个生命都很宝贵
不论年龄、不论阶级、不论贫富……
没有一个人可以视另外一个生命为玩笑
如果杀人也可以被原谅
那么,“心智不成熟”的未成年人
真的可以理解生命的尊严和意义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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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(4条)
我是汉港号的签约作者“捧一罐野樱”!
希望本篇文章《13岁纵火少年忏悔的简单介绍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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